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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商标案律师费起纠纷

2012年07月23日 20:17 来源于 财新网
国浩律师事务所此前与唯冠达成风险代理协议,可获得和解金或赔偿金总额的4%。唯冠以和解金被法院监管为由不支付律师费,被国浩起诉
2月29日,广东高院对苹果和唯冠就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进行终审,法院当庭并未宣判。法庭上,苹果公司提交了新的邮件证据,证明合同签署方为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员工。唯冠则称证据发生在苹果和台湾唯冠之间,和深圳唯冠没有任何关系。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若菲)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唯冠)与苹果公司就iPad中国大陆商标权之争刚落下帷幕,与其代理律所即产生纠纷。

  因唯冠不支付iPad商标案的律师费用,7月19日,国浩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唯冠支付240万美元的律师费。

  该律所律师谢湘辉表示,不会申请唯冠破产,相信通过诉讼途径100%可以拿回律师费。

  7月2日,持续近两年的iPad中国大陆商标权之争宣告结束,苹果公司与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协议,苹果公司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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