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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港特首选举结果的司法复核申请被拒

2012年07月30日 18:25 来源于 财新网
香港高院法官林文瀚在判词中称,申请人不应以司法复核,而应通过选举呈请去挑战选举结果;不同意以《基本法》第47条,即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的条文,作为申请司法复核的理据,有关条文只适用于特首上任后

  【财新网】(实习记者 闵婕)7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拒绝曾参选特首的民主党何俊仁及社民连梁国雄,就推翻特首选举结果而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法官林文瀚在判词中表示,申请人不应以司法复核,而应透过选举呈请去挑战选举结果;另外,不同意以《基本法》第47条,即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的条文,作为申请司法复核的理据,因为有关条文只适用于特首上任之后。

  香港特首梁振英就任前夕,被传媒揭发大宅有多处僭建,并已存在多年。而梁在特首选举期间称自家大宅没有僭建,并指竞争对手唐英年大宅僭建涉及诚信问题。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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