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8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天湖爆炸案”在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主犯周龙斌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周龙斌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
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人,经营矿业,曾是临武县首富,资产过亿。
据介绍,2003年12月23日,在湖南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受周龙斌指使的陈建文带着装有爆炸装置的包在靠近周兵元时,被同伙苏加利(已判刑)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周兵元与陈建文当场被炸死,爆炸造成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多台车辆被损坏,酒店玻璃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玻璃碎片划伤。事后,周龙斌通过周辛平等人向苏加利支付现金20万元。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周龙斌与被害人周兵元是为争夺采矿权而结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