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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内战”升级

2012年08月06日 13:40 来源于 财新网
贸仲委公告称中止两分会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贸仲上海和贸仲华南联合声明回应,称其为独立机构,不存在“中止授权”问题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 赵何娟)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内战继续升级。8月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下称“上海贸仲”)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下称“华南贸仲”)发布联合声明,对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收回两分会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一事作出回应。

  8月1日,贸仲委于其官网发布公告,称201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2012《仲裁规则》”)已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贸仲委的派出机构,贸仲上海和贸仲华南拒不执行2012年《仲裁规则》,拒绝继续接受贸仲委统一的业务管理,贸仲委自2012年8月1日起,中止上述两分会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该公告全称为“关于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的管理公告”。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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