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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特大家族式涉黑团伙案一审宣判

2012年08月16日 11:50
团伙头目林汉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新华社8月16日消息,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以林汉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团伙头目林汉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林汉钦现年51岁,自2002年起纠集、拉拢兄弟林汉忠、林汉辉,儿子林东彦及社会闲散人员和吸毒人员,以揭阳市揭西县凤江镇阳夏乡巷口埔村家中鱼寮为据点,通过提供毒品和故意伤害等手段,组成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版面编辑:黄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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