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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40家三级医院将重新定级

2012年08月17日 09:28 来源于 财新网
卫生部已出台正式文件,要求对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

  【财新网】(记者 昝馨)针对大批自2011年后新批准的三级医院,卫生部拟制定新的评审标准重新置评,以强调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8月16日,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在2012中国医院论坛上透露,卫生部正在制定新的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并对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的三级医院进行重审,数量超过240家。

  “我们并不反对二级医院升为三级,但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刘勇说,很多省份没有相应的规划,一些省份也没有依照合理的卫生规划来布局三级医院,“有些省份每10万人就要配置一家三甲医院,这种做法是破坏医疗服务网络”。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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