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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方通报湄公河惨案办理情况

2012年09月18日 11:00 来源于 财新网
糯康等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四项罪名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9月17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向新闻界通报了办理糯康犯罪集团案件的情况。通报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就该案,于2012年8月12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指控糯康、桑康•乍萨、依莱非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构成运输毒品罪;指控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绑架人质、勒索财物,构成绑架罪;指控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劫持中国船只,构成劫持船只罪。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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