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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已直接登记40余全国性社会组织

2012年09月20日 14:34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门2011年以来已按照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一体化的原则在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中开展直接登记工作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箐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今天(9月20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民政部已直接登记了40多个全国性的社会组织。

  长期以来,由于社团组织登记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大量酝酿中的民间组织难以获得正式身份,种种限制使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难以充分落实。李立国在今年三月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说,“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就是明确了要建立的新体制。此项改革的核心是改变过去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模式,允许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不用再先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有前置性的审批的以外,一般都可以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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