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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限制重启核电建设

2012年10月24日 18:11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将稳妥恢复核电正常建设,“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

  【财新网】(记者 汪苏)今日(10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备受核电业界关注的《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这意味着中国正式重启核电建设。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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