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1月8日发布的十八大报告再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认为,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到立法民主、司法独立和宪法实施。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季卫东说,这意味着报告认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而要想保证法制统一,需要开展很多具体工作。
首先,立法权要集中化。报告也提到“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就是要避免立法碎片化,避免立法被利益集团控制绑架。这样才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