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一纸判决,宣告了董永安的结局。11月29日,许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大河报》报道,法院判决认定,董永安在担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河南省安阳市市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83.03万元、欧元4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1330万元人民币未遂。案发后,涉案赃款人民币1180万元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