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董永安正在等待司法判决。一个月前的10月9日,作为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的他,因涉嫌受贿犯罪,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出庭接受审判。
检方指控,董永安在担任河南洛阳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河南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17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多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1330万元人民币因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作为河南省交通厅第四位落马的厅长,董永安案令人关注的不仅仅是高达数千万的涉案金额,还有交通厅长的“前腐后继”。检方的指控显示,他在出任交通厅长之前,就已涉嫌受贿多年。值得深思的是,对于屡出贪官、各界聚焦的高危职位,组织部门的考察不可谓不慎,为何仍难阻“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