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杜珂)凡是涉及到公众重要利益,但政府部门又喜欢的项目,在决策体制和程序上必须要有权力的再分配,包括问题的提出、议程的设定、话语权的掌握、信息的占有,必须打破过去完全由主导机关或部门来统管全过程这种权力话语的垄断。
12月5日,在中国行政法学会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座谈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王锡锌提出了上述看法。
王锡锌认为,对规则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权力的合法性规范,自2008年以来,已经成为依法行政的新课题。这意味着要将行事的合法以及政治上的民主参与,以及基于专家理性支持的多重合法性结合在一起,还要有纠错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