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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之子夜闯民宅被杀 防卫者获死刑被发回重审

2012年12月11日 19:21 来源于 财新网
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持械夜闯被告人家里,有严重过错,被告人父子系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判死刑定罪量刑明显不当;法院初审中也认定,被害人夜间进入被告人家中,过错明显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2月10日上午,张好峰故意杀人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开庭重审。当天中午,全部庭审即告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张好峰为河南省封丘县清河集村村民。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村主任许洪振的经济问题,双方就此结怨。

  2009年7月19日晚,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带人持砍刀来到张好峰家,与手持镰刀、棍棒的张好峰、张海宾父子发生打斗。最终造成许振军死亡,张好峰父子及许振军同伴李克强受伤。

  案发前的7月3日夜,许振军曾纠集人员闯进张家,将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打伤。张好峰的代理律师称,在当地,许洪振也有“南霸天”之称。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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