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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再推汽车国五标准严控细颗粒污染

2013年01月22日 13:07 来源于 财新网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严82%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日前,环保部网站刊出《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五标准》),向公众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污染物控制项目,但具体实施时间要视国五油品供应情况而定。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轻型车国五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严82%。

  2011年上半年,环保部公布《轻型车国五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2012年颁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编制组又针对新增的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八小时项目等对标准进行调整,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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