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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乘客因火车晚点起诉铁路未获立案

2013年01月31日 21:41 来源于 财新网
对火车晚点,中国铁路部门从未就赔偿问题有过具体规定,这也令诉讼变得更难启动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月30日下午,因火车晚点八小时,两名乘客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01333.SH/00525.HK,下称广深铁路)赔偿餐饮费、误工费等共310元。立案人员拒绝接受立案材料。

  其中一位乘客告诉财新记者,双方僵持了一个下午,铁路法院工作人员始终拒绝接受立案材料,他们说,只有人损、货损才赔,晚点儿不赔,让我们通过投诉方式解决。

  据上述两名乘客介绍,2012年11月21日晚22点30分,他们到达广州火车站,预备乘坐23点53分的T38号列车赶往武汉,参加次日下午的一个会议。却被检票员告知,火车至少晚点到22日凌晨5点,具体的开车时间和延误原因都不清楚。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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