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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平被终止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13年02月27日 11:23 来源于 财新网
陈弘平曾任揭阳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12年11月底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资料图:陈弘平。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广东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陈弘平,被终止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确认,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请求,广东省人大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代表法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陈弘平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现年58岁。2012年11月28日,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信息称,揭阳市原市委书记、时任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陈弘平成为十八大前后广东省多名落马高官之一。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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