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3月5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涉案的一家保安公司的法人代表为英德市公安局干警。此外,英德市公安局在此次重大事故中存在违规审批问题,多名负责人因此被追责。
2012年8月27日14时31分,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运载民爆物品的车辆,在位于清远英德市望埠镇的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龙尾山石灰石矿山)133平台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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