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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对故意阻碍救灾者将从重处罚

2013年04月21日 11:32
4月21日,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对故意阻碍救灾,扰乱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从重处罚

  据四川日报网消息,4月21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对故意阻碍救灾,扰乱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从重处罚。

  为依法维护雅安地震灾区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场秩序,保障抗震救灾顺利进行,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依法维护雅安地震灾区社会秩序的通告。

  通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对不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制、不服从人民警察指挥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盗窃、哄抢、诈骗公私财物或者救灾物资等扰乱治安秩序行为的;编造、故意散布谣言和虚假、恐怖信息等扰乱治安秩序行为;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阻碍军队、武警部队和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扰乱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从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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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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