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东省高级法院今天(4月25日)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有关网站和报刊上向腾讯赔礼道歉。
这意味着在“3Q大战”的三场诉讼的一审中,360方均败诉。此前3月28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宣判:奇虎360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79.68万元全部诉讼费用。更早先的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