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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规村庄财务政务监督机构

2013年05月30日 17:25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村务监督办法(试行)》公布,对村务监督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等作出规定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5月30日,《北京市村务监督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规定了村务监督工作的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等内容。

  根据《办法》,村务监督范围包括四大类。

  一是村级事务决策,包括决策的内容是否科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实行是否有效;

  二是村务公开,包括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时间是否及时等;

  三是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使用、处置;

  四是村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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