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6月1日消息,5月3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项决定:接受鲁炜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
新闻稿称:根据鲁炜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鲁炜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完)
据《北京日报》6月1日消息,5月3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项决定:接受鲁炜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
新闻稿称:根据鲁炜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鲁炜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