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绮晴)近年来,放开“二胎”的呼声日盛,各地计生政策对二胎的限制亦有所松动,不少省份陆续取消对二胎的生育间隔或女方年龄限制。
6月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删除了二胎生育中女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的条款,结束了山东省二十多年来对二胎生育年龄的限制。
此前,于1988年出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违反此要求的夫妻,将被收取相当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两倍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