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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如何看待集资诈骗罪

2013年07月15日 15:11 来源于 财新网
曾成杰、吴英这样的企业家的集资款,基本都投入到企业运作中,而非携款潜逃。他们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多因经济环境变化造成资金链断裂,本来通过民事手段破产重组也可妥善处理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公众存款利息较低、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金融垄断格局,造成了民间借贷疯狂生长。曾成杰、吴英这样的企业家的集资款,基本都投入到企业运作中,而非携款潜逃。他们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多因经济环境变化造成资金链断裂,本来通过民事手段破产重组也可妥善处理,因此曾成杰判处死刑有违公正。”

  7月12日,就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执行死刑一事,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发表如上观点。

  陈有西说,曾成杰等人选择民间借贷,很大程度上因为金融被垄断。在民众不甘心存款到银行而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的情况下,地下金融便疯狂生长。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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