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李慎 王端)针对被《经济参考报》记者实名举报一事,华润集团于7月17日晚间发出声明。声明没有直接针对举报事实做出否认,但称“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词”已对公司及领导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此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新华社旗下《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17日凌晨通过新浪微博,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称其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认为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