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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曾起诉维权两审败诉

2013年07月21日 11:46 来源于 财新网
东莞官方称,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冀中星10万元
7月20日18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发生爆炸。除手持炸药引爆的男子受伤,无其他人员伤亡。

  【财新网】(记者 胡格)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手持炸药的冀中星,曾经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冀中星的博客显示,2005年7月28日,他曾经向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申请过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按当时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自己确认自己违法。

  冀中星提出三点要求,分别是确认新塘治安队暴力殴打致人伤残,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以及承担医疗费等共计33.4万元。

  申请无果后,冀中星的维权转向法院诉讼。据7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冀中星及其律师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治安队所在的村庄支付现金赔偿。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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