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格)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手持炸药的冀中星,曾经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冀中星的博客显示,2005年7月28日,他曾经向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申请过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按当时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自己确认自己违法。
冀中星提出三点要求,分别是确认新塘治安队暴力殴打致人伤残,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以及承担医疗费等共计33.4万元。
申请无果后,冀中星的维权转向法院诉讼。据7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冀中星及其律师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治安队所在的村庄支付现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