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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关键在于预算监督

2013年07月24日 20:04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应从规范政府预算着手,明确财政支出标准。但受现有监督体制所限,人大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通知》要求,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此外,针对近期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过程中发现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存在审批不规范、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知》特别强调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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