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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办原主任武志忠涉嫌四罪名

2013年08月01日 10:09 来源于 财新网
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资料图:时任内蒙古法制办主任武志忠。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武志忠,因严重违纪被“双开”。7月31日晚间,新华社报道了这一消息。

  财新记者获悉,早在2012年4月,武志忠即被内蒙检察院反贪局逮捕。目前,武志忠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已被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武志忠,1951年7月生,蒙古族。任内蒙古自治政府法制办主任前,武志忠曾长期在内蒙古法院系统工作,历任包头中级法院院长、内蒙古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有着大法官的头衔。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反腐纪事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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