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 汪苏)名下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可以在镇域范围内实现流转。这是广东省计划在农村推动的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新举措。8月5日,广东省法制办公布《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办法》),明确上述内容。
和半年前当地公布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相比,此次公布的《办法》继续给农村宅基地流转松绑。当时《规划》要求,村集体内土地流转仅限于农民户口调离原乡镇之后才能进行。按中国现行政策,城市人口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转让宅基地,只能在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