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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患者诉首都航天机械公司就业歧视

2013年08月06日 18:13 来源于 财新网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目前,整个社会对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还少有认知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我刚毕业就失业了。”小雯,一名24岁的抑郁症患者认为,这样的遭遇皆因首都航天机械公司存在就业歧视。8月6日,她将该公司诉诸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首都航天机械公司是小雯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供职单位。2012年7月27日,小雯和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为出纳。

  然而,约一个月之后,她就收到了公司单方面的解雇通知。该通知称,“因你患有抑郁类疾病,根据你我双方签订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规定,你不符合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将你的档案退回学校。”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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