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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慈善组织救助重特大疾病

2013年09月04日 16:32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发文要求推动慈善组织与医疗援助相衔接,鼓励慈善机构优先救助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诊疗路径明确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天)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民政部将通过委托、协商、奖励、补贴等方式,引导慈善组织开展重特大疾病人群的医疗援助。同时,各级政府将完善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优质慈善组织承担此类项目。

  近日,民政部公布《民政部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的衔接机制,鼓励慈善组织开展补缺型和补充型医疗援助,尤其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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