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内设机构”“反贪污贿赂总局”栏显示,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原副局长徐进辉已正式担任该局局长,成为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陈连福之后最高检第五位反贪总局局长。最高检反贪总局原局长陈连福已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最高检反贪总局主要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