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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2年电梯事故36起致死28人

2013年09月13日 10:19
其中,20人是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等作业人员,8人是乘客死亡;自动扶梯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4人是儿童等未成年人

  9月9日—15日为今年全国质量月的“电梯安全宣传周”。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相关的电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群众、媒体和各级政府的关注,成为舆论的焦点。

  “电梯安全宣传周”期间,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就我国电梯安全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宋局长您好,请介绍一下我国近年来的电梯事故发生状况。

  宋继红:从整体来看,我国近几年来的电梯事故稳中有降,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02年,我国电梯数量为34万台,每万台电梯的事故率为1.56,万台死亡人数为1.33。而到了2012年,电梯数量达到了245万台,电梯万台事故率则为0.15,万台死亡人数为0.11。十年间,电梯数量增长了7倍多,而事故率相对指标下降了10倍多。我国目前电梯水平是8大类特种设备中较好的,与国外发达国家电梯安全水平基本相当。以2012年为例,共发生电梯事故36起,其中死亡28人,受伤1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30%、39%和37%。其中事故死亡人员中有20个是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等作业人员,占到了死亡总人数的70%,主要是违章操作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当导致的;乘客死亡是8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30%,主要是由于鲁莽使用、违规使用以及不正确逃生等因素造成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动扶梯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4人是儿童等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利是主要原因。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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