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廉政网讯,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2013年8月7日晚18点多,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书民、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晋源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等分别乘坐或驾驶单位公车或私家车,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餐后,文晓平一行又分别乘坐两辆公务车于当晚20点15分去到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期间“歌厅小姐”陪唱。进入歌厅10分钟后,张晋宏离开回家。其余人一直唱歌到当晚23点25分离开歌厅。歌厅消费由某私企老板用现金支付。调查未发现文晓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