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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婴案”一审开庭 检方建议判死刑

2013年09月16日 15:58 来源于 财新网
公诉方表示,韩磊仅因口角之争对幼童施暴,手段残暴,情节极其恶劣,且属于累犯,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死刑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天)今日(9月1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磊涉嫌故意杀人、李明涉嫌窝藏一案。上午9时32分,被告人韩磊、李明被带进法庭。据庭审现场图片,“摔婴案”被告人韩磊皮肤白皙,戴着眼镜,嘴角有胡茬,身着蓝色囚衣。

  这已是韩磊第二次作为刑案嫌犯在北京一中院受审。17年前,韩磊曾因盗窃汽车获利3.2万元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此后,韩磊被判无期徒刑。韩磊在狱中自学考试获得五个大专文凭,并多次获减刑,2012年10月出狱。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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