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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入罪门槛

2013年09月29日 11:53 来源于 财新网
入罪标准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司法解释明确了五种入罪情形。未达到标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9月29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件的定罪标准。无论是主动编造,故意、放任他人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还是故意传播明知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这份名为《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所谓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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