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由最高法院推行的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已于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展开试点工作。有学者对此指出,减少法院审判权行政化的同时也应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避免由审判长负责制而引起的腐败行为,影响司法公正。
据新华社10月25日报道,最高法院下发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方案,要求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上述两项改革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