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新华社中国网事微博消息,10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
陈永洲是《新快报》经济部记者。10月18日被湖南长沙警方从广州带走。
10月23日至10月24日,《新快报》先后以“请放人”、“再请放人”为题在显要版面刊发文章,要求长沙警方释放陈永洲。
但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节目对陈永洲一案的报道称: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000157.SZ/01157.HK)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物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在节目中,陈永洲向警方承认,他自己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了中间人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酬劳。陈永洲同时承认,除了记者本职工作外,他自己还在2013年6月至7月间,在他人授意下,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并收到到了中间人提供的50万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