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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县公安局长等六人被停职调查

2013年11月01日 08:10 来源于 财新网
嫌犯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某已被批捕;被停职调查者包括: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
2013年10月31日,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枪杀孕妇案发地点“老牌螺蛳粉店”,木扇门紧闭,贴于其上的白色封条已被撕落。 林金冰/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警察枪杀孕妇案发三天后,贵港市公安局10月31日晚对外宣布:这起恶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南县公安局局长等六名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调查。

  据贵港市公安局10月31日晚发布的消息,当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六人停止执行职务,令其接受组织调查,并称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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