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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机局原局长因受贿等获刑18年

2013年11月04日 10:45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200余万元

  据新华社10月31日消息,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200余万元,江西省农机局原局长王绍萍近日被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此前通报,王绍萍案是一起涉及40余名农机系统工作人员的窝串案。

  2007年7月至2012年11月,王绍萍利用其担任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全省农机产品支持推广目录和产品补贴目录的申报、农机产品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詹某等22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6万元、美元0.7万元、欧元0.8万元、购物券4.4万元及金条2根、价值11.6079万元的房产。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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