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质检总局支持深港检验结果互认试点

2013年11月08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质检总局还提出,支持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机构,积极推动中资和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审批程序统一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国家质检总局11月7日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支持前海的深港检验结果互认试点探索。

  《意见》表示,将支持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检验检疫制定检测机构与香港政府认可检测机构之间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实现双方检测结果互认。

  《意见》被认为是对《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中关于粤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的落实。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周天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