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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改办:法院垂直管理是误读

2013年11月18日 11:25 来源于 财新网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并非实施法院内部的“垂直管理”,上下级法院在审判业务上是监督指导关系,并非“领导关系”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将法官任免、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提高到省一级统管,经费保障纳入省级和国家财政预算”,这并不意味着将实施法院内部的“垂直管理”。近日,来自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署名文章解读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关键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最高法司法改革办公室的何帆在题为《夯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基础》文章中强调,各省法院人员、编制将由省里提名、管理,法官仍按法定程序任免,法院经费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保障。这并不意味着将实施法院内部的“垂直管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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