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中国在司法审判制度方面可能面临着一个革命性的变化,就是在重申审判独立原则的同时,将它拓展、深入到了法官独立层面。这是自1949年以来从未有过的一个变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季卫东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重申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司法独立原则,并通过对审判组织的改革,将其拓展、深入到法官独立层面,不再只是法院系统不受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