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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公共安全体系当以公民利益为核心

2013年11月19日 13:54 来源于 财新网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应当以保障公民的安全利益为核心,构建各种有效的公共安全预防制度

  【财新网】(记者 郑道 实习记者 张霞)“《决定》提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系统治国理政思想的体现。”中国宪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对财新记者说,“这一方面是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于11月15日晚全文公布。《决定》提到,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其中,包括“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内容。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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