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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法院可公开裁判文书将全部上网

2013年11月28日 18:43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推进司法透明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利益障碍,没有技术障碍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1月28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下称《规定》),要求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以调解结案的四种情形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最高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介绍,11月27日,各高级法院的文书已传输到最高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1月1日,中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也将实现正式联网。全国法院的裁判文书将陆续在该网公布,最终实现四级法院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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