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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程:分两步修宪落实三中全会决定

2014年01月10日 15:20 来源于 财新网
先修改宪法中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相冲突的条款以及对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原则和政策要求

  【财新网】(记者 杜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体制改革任务,许多涉及宪法和法律的修改。鉴于全面落实《决定》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建议分两步完成修宪。一是先修改宪法中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相冲突的条款以及对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原则和政策要求,以便清除改革的宪法障碍,通过宪法条款保证落实。二是对宪法中未规定或者不与宪法直接冲突的改革,可以先行探索实践,八年后完成宪法修改,使改革的成果宪法化。

  1月9日,在九三学社中央召开的“修订法律,对不同所有制的财产实现同等保护”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提出了上述看法。

  谢鹏程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六个方面的体制改革任务。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些需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也要加快研究、尽快启动”的要求,落实《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需要对《宪法》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者完善。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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