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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实施阶梯水价并非简单涨价

2014年01月15日 13:41 来源于 财新网
用水量至少分为三级,二级用水量价格应提高50%,三级用水量,是一级水价的三倍;住建部官员表示,阶梯水价旨在杜绝用水浪费,还应确保低收入者不因改革而增加支出
配图:居民生活用水。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周天)“目前,全国约30%的设市城市建立了阶梯水价制度。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中,有一半建立了阶梯水价制度。”但是,“实施阶梯水价并非是上调用水价格,最终目的是促进居民节约用水,杜绝浪费。”

  近日,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住建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如此表示。

  《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中国的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但是,从目前进展看,依然有一定难度。2013年12月,发改委经管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对媒体透露,该所与发改委价格司联合调查全国484个城市发现,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为133个,不足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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