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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中国或全面推行城市阶梯水价

2014年01月05日 19:17 来源于 财新网
第一级水量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大致比例为1:1.5:3,缺水地区将加大价差
配图:居民生活用水。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是自来水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统称。阶梯水价可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约用水,同时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

  中国自1998年起就明确要求推进阶梯水价,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然而,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和价格司近年开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484个城市中,仅有不足三成城市实行阶梯水价。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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