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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实施条例3月1日施行(全文)

2014年02月06日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6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4年1月1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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