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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商品房必须同步建养老设施

2014年02月15日 10:31 来源于 财新网
开发商建可住一万人的住宅小区,应拿出1000平方米的土地同步建养老设施

  【财新网】(记者 周天)凡新建商品房小区,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小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单独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单独供地,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近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如此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建设可住一万人的住宅项目,就应拿出1000平方米的土地同步建设养老设施。《通知》坦陈,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养老服务设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急需提高。”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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